提問者:0023193 | 提問時間:2017-09-22 17:28:26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95 | 回答時間2017-09-22 17:28:16
看中一套二手房,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房產證可以過戶;但是土地使用性質是國有劃撥,不可以過戶。咨詢過土地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他們也沒有接到如何處置劃撥土地過戶的通知,只是說劃撥性質肯定不能過戶,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但是是否允許該宗地轉出讓性質,或者要交多少轉讓金,目前他們也沒有接到通知,也不知道如何處理。如果我要購買這套房,房產證過戶之后,如果房屋不拆,會不會產生什么糾紛,我如果再轉手賣這套房會不會有什么影響?如何在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對這些風險提前進行約定?還有中介所謂的“地隨房走”是不是真的?
其他答案 (0) 回答者:0023195 | 回答時間2017-09-22 17:28:25
不知道你那是哪。不知道如何辦理,這真的是可以說懶政惰政行為。一句不知道就可以不用理?按照《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像你這種情況是可以辦理的。通常做法是先申請,提交相關資料,一般都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房產所有權證等資料,如果土地非你個人所有,那就還要先計算分攤面積,然后評估土地價格,計算補繳出讓金數(shù)額,國土部門說明情況報地方政府。政府同意后,再補繳出讓金,然后就可以辦理了。具體細則的話通常當?shù)貒敛块T會交代的了。我想是你們那的國土部門懶的去想,一概不辦。如果真打官司的話,肯定國土部門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