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023108 | 提問時間:2017-09-28 16:32:48 | 問題分類: 交易>辦證過戶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11 | 回答時間2017-09-28 16:32:48
首先要明確公證處受理的是何公證事項,我覺得題中所指繼承協(xié)議當然可以公證,但是前提是必須先辦繼承權公證,在法律上確認死者的所有繼承人及其遺產有哪些繼承人繼承。取得繼承權的繼承人可以就遺產分割事宜達成協(xié)議并且申辦公證。其次,房產局是否發(fā)證或者怎么發(fā)證與公證處無關,公證處認為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是依據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guī)則來的,自有其道理。第三,房屋是90年代建的,2008年辦理的土地證,購房時間應該是在同年或者之前,那么幾年內購房人沒有督促建房人及時辦理房產證,才導致目前的困境,責任在誰?也許建房人根本就沒去房產局辦證,也許房產局還沒有走到在登記簿上登記、確權的程序。因此,在只有土地證的情況下,如何確認房屋的權利人?不能簡單說公證處卡著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