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21538 | 提問時間:2014-10-24 10:44:25 | 問題分類: 交易>辦證過戶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時間2014-10-24 11:32:51
【1】根據(jù)《土地登記辦法》第16條,
土地權(quán)利證書,是土地權(quán)利人享有土地的證明。
【2】你沒有進行土地登記過戶,
沒有取得有當(dāng)?shù)貒临Y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使用證,最終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
【3】你說:以前居住的地方戶籍沒有消除,后來又辦理了新的戶口。
【4】我說:你是有雙戶口嗎?這是不可以的。要去公安戶籍部門去掉一個戶籍。
【5】你說:原來的主家要把地弄回去,
【6】我說:他必須還給你家購買土地使用權(quán)的錢的,
你可以要求賣家支付這7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