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11030 | 提問時間:2014-10-27 15:44:06 | 問題分類: 交易>遷地補償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aozh | 回答時間2014-10-27 16:08:46
1982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農(nóng)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有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屬于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zhuǎn)讓土地。”所以你就要清楚的知道那最之前是政府也就是國家的還是村里的, 但這樣的土地一般是村集體所有。如果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