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2155 | 提問時間:2014-07-11 13:52:53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專業(yè)知識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時間2014-07-11 13:53:26
征用土地由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nóng)田;(二)基本農(nóng)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征用上述規(guī)定以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