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4732 | 提問時間:2014-11-03 15:49:07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專業(yè)知識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時間2014-11-03 15:52: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各省的具體標準不大一致。
云南的標準是:在城市規(guī)劃范圍內的宅基地,人均不得超過20平方米,一戶不能超過100平方米;城市規(guī)劃范圍外的宅基地,均不得超過30平方米,一戶不能超過150平方米。
四川的標準是:城鎮(zhèn)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過10平方米,小城市和鎮(zhèn)每人不得超過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戶按四人計算;農村居民或回鄉(xiāng)落戶的干部、職工、城鎮(zhèn)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戶按四人計算。
總的來說,一般人均宅基地都不會超過30平方米。您可以到當?shù)氐目h(區(qū))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