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2184 | 提問時間:2014-07-17 10:13:09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專業(yè)知識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時間2014-07-17 10:13:25
土地制度有廣義和狹義的概念之分。廣義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問題的制度,是人們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的歸屬和利用問題而產生的所有土地關系的總稱。廣義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guī)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狹義的土地制度僅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后的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由于特定的歷史原因,在人們的傳統(tǒng)觀念上,習慣把土地制度理解為狹義的土地制度。改革開放特別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后,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不斷變化和發(fā)展,人們對我國土地制度含義的理解不斷深化和發(fā)展。新的觀點擺脫了舊的思想觀念的束縛,更強調廣義的土地制度,在重視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的同時,更增強了對新形勢下由新的土地關系所產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關注程度,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轉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