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DY3102 | 提問時間:2015-05-18 15:45:10 | 問題分類: 農業(yè)相關>耕地保護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shenms | 回答時間2015-05-18 16:03:57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產值的6至10倍。如今年征用地,應該按2003年至2005年這三年平均產值的6至10倍計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另外村委會無權截留安置費、附著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80%應該給農民。你可以詳細了解具體補償項目和數額。對補償標準不服還可以復議。
2004年11月3日,國土資源部印發(fā)了《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對關于征地補償標準進行了統(tǒng)一調整,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補償標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