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linjb10 | 提問時間:2015-06-04 14:48:39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專業(yè)知識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jb20 | 回答時間2015-06-04 14:55:44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guī)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緱l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谒氖鍡l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ㄒ唬┗巨r田; ?。ǘ┗巨r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ㄈ┢渌恋爻^七十公頃的?! ≌魇涨翱钜?guī)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谒氖鶙l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shù)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 〉谒氖邨l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魇崭氐难a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魇粘鞘薪紖^(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勒毡緱l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鴦赵焊鶕?jù)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谒氖藯l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 〗骨终?、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谖迨畻l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fā)經營,興辦企業(yè)。 第五十一條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標準,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 第五十三條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谖迨臈l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yè)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ㄋ模┓伞⑿姓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fā)?! 〉谖迨鶙l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規(guī)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谖迨邨l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jù)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R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R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谖迨藯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ㄒ唬楣怖嫘枰褂猛恋氐模弧 。ǘ閷嵤┏鞘幸?guī)劃進行舊城區(qū)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申請續(xù)期未獲批準的; ?。ㄋ模┮騿挝怀蜂N、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ㄎ澹┕贰㈣F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谖迨艞l 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è)、農村村民住宅等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fā),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诹畻l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yè)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lián)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yè)的,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凑涨翱钜?guī)定興辦企業(yè)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按照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不同行業(yè)和經營規(guī)模,分別規(guī)定用地標準?! 〉诹粭l 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r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r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r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诹龡l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诹臈l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重建、擴建。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ㄒ唬猷l(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ǘ┎话凑张鷾实挠猛臼褂猛恋氐?; ?。ㄈ┮虺蜂N、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勒涨翱畹冢ㄒ唬╉椧?guī)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