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2308 | 提問時間:2014-07-09 13:41:21 | 問題分類: 交易>登記審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2307 | 回答時間2014-07-09 13:46:44
土地登記以宗地為基本單元。所謂宗地,是指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包圍的地塊,通俗地講,一宗地就是一個或幾個權利人所擁有和使用的、周邊權屬界線清楚的一個地塊。
土地登記以宗地為基本單元,就是實行一宗地一卡(土地登記卡)一證(土地證)制度,擁有或者使用兩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應當分宗申請登記。
如果一個地塊內(nèi)有幾個土地使用單位或個人,在實地上難以劃清其各自的權屬范圍和界線,也可劃分為一宗地,稱為共用宗地,共用宗地可一卡多證。兩個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應當分別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