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21322 | 提問時間:2014-09-01 11:12:10 | 問題分類: 交易>登記審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時間2014-09-01 14:19:22
(1)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土地使用權出租設定登記申請人向土地登記機關提交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為《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
(2)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批準文件。
(3)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
(4)有關部門認證的出租地塊開發(fā)投資證明。
(5)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