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030265 | 提問時間:2017-04-07 14:47:46 | 問題分類: 土地知識>專業(yè)知識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jj | 回答時間2017-04-07 14:48:26
近日,有粉絲通過官網向金土地小編留言,某村搞新農村建設,按照“要致富先修路”的方針,村干部肆意規(guī)劃,濫修公路,部分良田紛紛為公路“讓道”,修的是熱火朝天。幾家歡樂幾家愁,搞新農村建設,部分群眾的利益就可以“忽略不計”?
這當然不對。因修路而占用部分耕地在所難免,但必須考慮到土地畢竟是農民的“命根子”。金土地小編認為,對于因修路而喪失土地的農民要及時地做思想工作,給予一定的征地補償費,廣大農民群眾絕不是頑固不化的“刁民”。此外金土地小編還向這位粉絲介紹了修路占地的補償標準,在這里也跟大家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一)我國目前的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各省不一。需要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金土地小編建議,縣鄉(xiāng)政府要對村級公路建設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加強監(jiān)督,科學指導,讓修路真正成為群眾受益、群眾滿意的民心工程!